2026年06月05日,江苏银保监局泰州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客户告知书不规范、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档案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朱瑞德(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负责人)客户告知书不规范、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档案管理不到位,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美娟(时任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市场部经理)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 泰金监罚决字〔2026〕6号 |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客户告知书不规范、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档案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罚款9.5万元 |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
2 | 朱瑞德(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负责人) | 泰金监罚决字〔2026〕7号 | 客户告知书不规范客户告知书不规范、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档案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罚款2万元 |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
3 | 张美娟(时任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市场部经理) | 泰金监罚决字〔2026〕8号 | 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泰州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