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0日,许昌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鄱陵支公司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作出罚款人民币3.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欧阳钰涵(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鄱陵支公司经理)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许金罚决字〔2026〕10、11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 | 许金罚决字〔2026〕10号 | 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 | 罚款人民币3.8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2 | 欧阳钰涵(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公司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6〕11号 | 未经核准变更机构营业场所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