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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银保监分局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24日,延边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员工侵占保险费,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王路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张洪刚禁止10年进入保险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员工职务侵占,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罚款40万元;禁止吕佳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周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付丽给予警告。

延边银保监分局对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汪清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员工侵占保险费

对安盟财险汪清支公司罚款12万元;

王路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张洪刚禁止10年进入保险业

延边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员工职务侵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县支行罚款40万元

禁止吕佳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周慧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付丽给予警告。

延边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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