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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24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列费用,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列费用,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列费用,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责任人朴海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责任人谢伟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万元。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责任人叶成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万元。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责任人刘薇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相关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虚列费用

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对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湖北分公司分别处以罚款45万元、30万元;

对责任人朴海燕、谢伟、叶成、刘薇蔚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8万元、4万元、5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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