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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银保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7月27日,临夏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康如庆(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副经理)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孔令东(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劳务外包项目人员)虚假理赔,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作出禁止5年进入保险业。

临夏银保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

临金监行处〔2026〕27号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临夏金融监管分局

2

康如庆(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副经理)

临金监行处〔2026〕28号

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3

孔令东(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靖支公司劳务外包项目人员)

临金监行处〔2026〕29号

虚假理赔,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的行为。

禁止5年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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