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0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通过保险代理人套取手续费,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6万元。张静(时任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张勇(时任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刘少辉(时任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通过保险代理人套取手续费,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 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6万元。 对张静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对张勇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刘少辉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