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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8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存在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不审慎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85万元。 周侠年、张海波、王鹏被警告并罚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95万元。 景红卫、庄稼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共计10万元,聂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未按规定对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张鑫、牛大维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1.5万元。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刘睿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甘金监行处〔2026〕285号、286号、287号、288号

存在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不审慎等违法行为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罚款人民币110万元。

对周侠年、张海波、王鹏警告并罚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

甘肃金融监管局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甘金监行处〔2026〕289号、290号、291号、292号

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95万元。

对景红卫、庄稼臻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共计10万元,对聂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

3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甘金监行处〔2026〕293号、295号、297号

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未按规定对个人代理人进行执业登记的违法行为

对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对张鑫、牛大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1.5万元。

4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甘金监行处〔2026〕294号、296号

存在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对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对刘睿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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