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 - 监管动态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6年08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规开展异地企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处以83.5万元罚款;对苏小玄给予警告并处以17.6万元罚款;对陈庆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_证券之星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规开展异地企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处以83.5万元罚款;对苏小玄给予警告并处以17.6万元罚款;对陈庆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人寿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