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宁夏鸿福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唐宏忠)

来源:保监会网站 2018-03-29 17:1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夏保监局于2018年3月23日作出〔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宁夏鸿福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也未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的违规行为。时任宁夏鸿福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宏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未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也未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五条,我局决定对宁夏鸿福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时任宁夏鸿福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宏忠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