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监局深入贯彻保监会“1+4”系列文件关于弥补监管机制短板,全方位提升监管效能的要求,从立项、启动、实施、后续处理全流程加强现场检查统筹管理,强化现场监管力度。一是实施现场检查分类管理,提高现场检查效率。二是梳理全局现场检查计划,统筹各类检查安排。三是建立启动会签机制,规范现场检查启动程序。四是实施跟踪督办机制,实现检查项目动态管理。通过加强现场检查统筹管理,进一步优化现场检查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
下一步,广东保监局将继续完善现场检查统筹管理机制,完善现场检查工作体系,提高现场检查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现场检查在防风险、治乱象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