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监局三项措施推进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工作。一是明确要求,召集辖区保险公估机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精准解读《资产评估法》和保监会文件精神,明确备案工作要求。二是落实责任,以各保险公估机构的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亲自签署责任文件,对完成工作时限及承担监管后果做出声明和承诺。三是细化督导,制作备案工作进度跟进表,将备案工作全流程分解为四大要求九项要点,要求各保险公估机构逐项完成,按周填报,确保按期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