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同意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扩大机动车保险经营区域的函

来源:保监会网站 2018-01-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保监函〔2018〕8号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全国车险经营的请示》(安心财险发〔2017〕203号)、《关于拟开展车险业务地区的请示》(安心财险发〔2017〕3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河南、广东(含深圳)、重庆、四川、云南、大连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

二、你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做好上述地区服务能力建设,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你公司应当加强与上述地区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沟通,接受当地保监局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履行相关义务。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26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