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8〕5号)内容公布]
当事人:戴普映
经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威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宣威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戴普映2016年4月起担任太保财险宣威支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工作,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戴普映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云南保监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