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17年11月20日作出皖保监罚〔2017〕24号处罚决定。
经查,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的传统直销渠道车险业务中,有部分保单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罚款15万元,
陈劲(身份证号码340103XXXXXXXX4033)时任中银保险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劲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