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中介业务监管,约谈部分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保险中介公司高管,就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管要求。一是严格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经营范围管理。对于个别保险经纪机构为在互联网投保的客户办理理赔手续,代替保险公司核赔并支付赔款的问题,要求机构严格按照营业范围开展保险中介业务。二是提示特殊业务风险。要求经营人身险业务的中介机构严格开展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对于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要向投保人特别提示风险。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要求严格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要求,规范互联网页面展示的保险产品广告用语,杜绝“理财”“投资计划”等不规范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