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监局落实“1+4”文件精神,三举措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监管机制。一是管机构,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建立法人机构、省级分公司联系人制度,动态掌控中介机构管理层变动情况。二是抓高管,严格高管资格准入。注重监管政策宣导和诚信教育,加强高管人员诚信情况审查,对严重失信、具有大额债务或正在接受司法等部门调查的人员,暂缓或不予核准高管任职资格。三是严自律,继续强化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指导省行协开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继续教育,强化机构执业登记岗前培训,理顺执业管理流程,妥善化解从业人员离职引起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高管人员诚信记录审查765人次,从业人员执业登记13.29万人,执业证注销32.43万人次,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管理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得到夯实,管控力度明显增强,从业人员流动更加有序,监管效果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