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保险监管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机制,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16年3月8日至31日通过保监会官方网站,以及2016年5月5日至6月5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我会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收到各类反馈意见近20条,各界对于该部规章的修改给予了较高评价,普遍认为《暂行办法》的修改工作有利于加大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体现“监管姓监”理念,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防范。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以及保险资金投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等方面。我们对各方意见均认真研究梳理,充分吸收采纳。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一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