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8〕3号))内容公布]
当事人:陈彦琳
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洱源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陈彦琳2013年2月1日起担任人保财险大理州分公司理赔中心副主任,分管非车险理赔分部(含农险)。对理赔业务资料不真实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彦琳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云南保监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