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彦琳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布

来源:保监会网站 2018-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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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8〕3号))内容公布]

当事人:陈彦琳

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洱源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陈彦琳2013年2月1日起担任人保财险大理州分公司理赔中心副主任,分管非车险理赔分部(含农险)。对理赔业务资料不真实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彦琳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云南保监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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