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存在:
未经审批设立专门职场经营电销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32号)、《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 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13〕42号)、《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局决定责令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
时任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汪旗(分管电子商务部)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电子商务部负责人彭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对汪旗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彭璐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