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监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保监会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文件精神:一是对存量文件“再梳理”。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评估,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二是对增量文件“定规范”。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法制部门负责对起草处室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三是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必审项”。必审项目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保险服务自由流动、影响经营成本、影响经营行为等方面。四是积极参与部门间联席会议。与广东省27个省直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