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鼓励、支持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强化保险机构‘保险+服务’功能,建立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险自2015年开始较快发展,至今已为2000余家企业提供约165亿元的风险保障,为保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