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李爱东、阮啸)

来源:保监会网站 2018-01-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8年1月8日作出京保监罚〔2018〕1号处罚决定。

经查,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合众人寿北分)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产品说明会录音录像资料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九条,我局决定对合众人寿北分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合众人寿北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爱东(身份证号:210211XXXXXXXX0417),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李爱东处以警告、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合众人寿北分营销部经理阮啸(身份证号:110108XXXXXXXX4932),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阮啸处以警告、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