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湖北保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保险保单与工程建设领域常规保证金和保函具备同等效力。试点的建工保证险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通知》指出,试点期间可率先在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采用建工保证险,鼓励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运用保险的手段和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近日,人保财险宜昌分公司已成功签发首笔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替代履约保证金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