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保监罚〔2018〕2号)内容公布]
当事人:何士宏
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洱源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洱源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行为,一是承保业务资料不真实。二是理赔业务资料不真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何士宏2005年担任人保财险洱源支公司副经理,2016年9月30日担任人保财险洱源支公司临时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何士宏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云南保监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