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中国保监会举办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研修班

来源:保监会网站 2018-03-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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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5日,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简称偿咨委)咨询专家研修班在北京举行。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为研修班做开班授课。偿咨委咨询专家和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研修班。

陈文辉表示,偿咨委的成立是保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和战略部署,对于完善和实施我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升我国保险监管和保险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均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偿咨委咨询专家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勤勉尽责,深刻理解中国的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凝聚中国智慧,建设符合我国实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陈文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自2016年初正式实施两年多来,在提高保险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增强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提升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监管和行业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实现从规模导向向风险导向转变;二是偿付能力监管方式实现从定量监管向定量与定性监管并重转变;三是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和工具实现从单维线性向多维立体转变;四是偿付能力监管在国际上从跟跑向并跑转变;五是偿付能力监管推动行业发展由粗放增长逐渐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当前,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保险监管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防控工作需要,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存在明显短板。2017年末,虽然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1%、240%,高于100%和50%的监管标准,但一些偿付能力风险不容忽视。一是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8个季度持续下降,从2016年1季度的277%下降到2017年4季度的251%,个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长期不达标;二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存在较大压力,2017年4季度有16家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00%到150%的区间,有的公司濒临不足;三是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较为突出,侵蚀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四是保险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有的公司主要依靠股东注资、财务再保险、房地产增值等维持偿付能力。

陈文辉强调,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要按照“同时启动、分批完成、三年完工”的思路,在全面启动各个项目基础上,按照“急用先行、边建设、边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力争2020年中期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2018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在完善监管规则方面,修订完成实际资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风险综合评级(IRR)、流动性风险等监管规则;二是在健全执行机制方面,建立常态化的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检查制度,建立多维立体开放的风险分析与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偿咨委工作机制。三是在加强监管合作方面,持续推进建立偿二代等效评估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偿二代应用于境外保险机构时的标准和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监管规则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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