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保监局与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这是自2014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针对大病保险运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浙江省相关各部门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医保改革“三突破”要求,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精心制定方案,制定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文件,遵循“以收定支、略有结余,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权责对等、适度保障”的原则,对筹资机制、保障水平、统筹层次、贫困人群政策倾斜以及规范承办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调整,以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实施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精准保障,有效提高大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更加紧密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医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