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万! 银保监新年首罚剑指永安财险、浙商财险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姜鑫 2019-01-09 0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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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开工不到一周,银保监就已经开出百万罚单剑指两家财险公司。

由于存在监管函禁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承保新业务的行为,浙商财险被罚款56万元;而由于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项违规行为,永安财险接到了累计59万元的罚单。

逆监管卖千余份保险被罚

银保监会表示,经查,浙商财险在原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7〕23号)要求公司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通过批单的方式延长保险止期,共涉及保单357份,批增保费189.35万元,孙大庆对此违规事项负主要责任,李昂对此违规事项负次要责任;签发新保单1674份,保费金额合计1462.4万元,李昂对此违规事项负全部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对浙商财险处以罚款4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孙大庆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李昂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

拒绝监督检查 董事长罢免总裁细节曝光

与浙商财险违规展业相比,永安财险的问题并不少,而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在监管层进行现场检查时存在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在已知检查组进场情况下,永安财险决定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解聘蒋明同志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而就在2017年12月4日下午,检查组在对董事会临时会议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检查流程将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会(以下简称确认会)时间定为12月6日上午9时并通知永安财险,要求总裁蒋明和统计负责人顾勇参加会议。此后,检查组得知永安财险将于同一时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拟解除总裁蒋明的职务。

12月4日晚,检查组临时变更检查计划,约谈董事会秘书。检查组表示会议时间的冲突和解除蒋明总裁职务的议题将影响检查工作的开展,建议适当调整会议时间。董事会秘书表示无权决定,并将相关建议转告董事长。12月5日下午,检查组约谈董事长陶光强,要求适当延后董事会临时会议。陶光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检查组的合理建议。12月6日上午,确认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时召开,永安财险董事长和总裁均缺席确认会,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银保监会表示,永安财险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永安财险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陶光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编制虚假报告被罚

除不配合监管外,永安财险编制虚假报告的行为也被监管层点名。

据了解,2017年1—9月,永安财险总公司、省公司及所有开展车险业务的地市级分支机构的车损险、车损险附加险、商业三责险和商业三责险附加险相关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等14个财务类指标的148个明细科目未按照监管要求据实统计,设定取数规则不当,导致公司向银保监会报送的明细数据不真实,形成编制虚假报告的事实。 银保监会认为,时任永安财险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顾勇为统计负责人、时任永安财险战略规划部执行总经理上官宗科为统计工作部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因此,永安财险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银保监会对永安财险罚款2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顾勇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上官宗科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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