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黄伟)及相关责任人刘晓凤、刘斌、梅承、王伟权,因产品说明会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给予和承诺给予合同外利益;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借意险业务管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八万元;(二)对刘晓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四万元;对刘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六万元;对梅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四万元;对王伟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厦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
中国人寿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中国人寿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683.85亿元,同比上升7.16%;归母净利润178.85亿元,同比上升18.04%;扣非净利润179.22亿元,同比上升18.06%;负债率91.39%,投资收益573.74亿元。
中国人寿(601628)主营业务:提供人寿保险及年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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