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重庆金诚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涪陵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1日收到银保监会涪陵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重庆金诚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涪陵营业部(法人/主要负责人:陈松)及相关责任人陈松,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1.对重庆金诚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涪陵营业部罚款6万元;2.对陈松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涪银保监罚决字〔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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