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宁波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宁冬宁),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合计罚款人民币64万元(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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