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11月23日收到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袁敏(前海人寿四川分公司)、王姝妮(前海人寿达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孔令兴、盛秀娟、刘嘉伟、何小雄、张宏宇、余晓洁,因1.前海人寿四川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客户信息不真实,时任银保本部经理助理盛秀娟系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孔令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是欺骗投保人,时任个险本部代理人刘嘉伟系直接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助理何小雄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三是保单送达不合规,时任总经理孔令兴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四是执业登记信息不真实,时任个险本部经理张宏宇系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助理何小雄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前海人寿达州中心支公司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时任总经理助理余晓洁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对前海人寿四川分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7万元;对前海人寿达州中心支公司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孔令兴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1万元;对盛秀娟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刘嘉伟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何小雄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对张宏宇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余晓洁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万元(川银保监罚决字〔202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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