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7月6日收到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房弢)及相关责任人朱建武,因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朱建武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浙银保监罚决字〔2023〕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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