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刘涛)及相关责任人刘文婧、陆元元,因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刘文婧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二是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费率,陆元元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4万元,对刘文婧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陆元元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川银保监罚决字〔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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