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芦国莲)及相关责任人侯旭阳 芦国莲,因编制虚假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支公司处35万元罚款;对侯旭阳给予警告,并处4.5万元罚款;对芦国莲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青金罚决字〔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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