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陕西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庞大鹏)及相关责任人王欣,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公司处22万元罚款;对王欣予以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陕银保监罚决字〔20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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