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20日收到延安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王建文)及相关责任人田建平、魏建政、常亭亭、冯海丽、高玲,因销售误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对新华人寿延安中支罚款21万元;对田建平给予警告并罚款1.1万元;魏建政给予警告并罚款1千元;对常亭亭给予警告并罚款1.1万元;冯海丽给予警告处罚;高玲给予警告处罚(延银保监罚决字〔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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