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8月10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陆荣虎),因向部分个人保险代理人虚发绩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罚款25万元(苏金罚决字〔2023〕6号)。
另外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孔桂平因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向部分个人保险代理人虚发绩效的行为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苏金罚决字〔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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