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车型定价箭在弦上 开车任性要多花钱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韩宋辉 2015-02-10 1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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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不仅是车型风险低的车主保费降低,更重要的是消费者买车时多了一些选车指标——纯风险保费和费率浮动系数,它们综合反映了该车型每年需要缴纳保费的高低。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韩宋辉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下称“车改”)经历十余年磨砺,即将落稿成型。“保监会近期还会下发一个指导意见,是关于具体操作的。”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2月3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紧接着2月4日,保险业协会就发布了2014版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单证(下称《2014版示范条款》),并公开征求意见。

蜗速行驶了十余年的车改,仿佛一夜间增添了发动机,加起速来。“车险占整个财险的份额比较高,其稳步发展对保险业服务社会非常重要。车险改革需要适当的速度,充分掌握好市场发展的分寸,解决主要矛盾。”一位车险评论委员会人士表示。

从《意见》和《2014版示范条款》来看,市场期待已久的车险“车型定价”终将落成,这也被认为是本轮车改启幕最大的看点。

随之而来的,不仅是车型风险低的车主保费降低,更重要的是消费者买车时多了一些选车指标——纯风险保费和费率浮动系数,它们综合反映了该车型每年需要缴纳保费的高低。“这些指标以后分别能在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查到。”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

此外,本轮车改不仅将附加费用率、自主渠道系数与自主核保系数的决定权交给了保险公司,还鼓励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保险公司应该都在积极研发UBI车险条款。”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不过保险公司开发的创新性条款需经过双重把关后才能面市。

车型定价箭在弦上

《意见》确定了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顶层架构,即由条款、费率和监管三方面制度组成。随着《意见》的下发,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保险股当天应声集体大涨。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本轮车改启幕最大的看点在费率形成机制这部分,即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基准纯风险保费,保险公司自主确定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及其调整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基准纯风险保费的确定便是市场期盼已久的“车型定价”。“这部分工作的基础就是协会此前建立的车型标准数据库,中国大部分车型都包含在里面”,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说,车型定价主要就是根据汽车零整比、易修理性、工时费、配件使用频度、易损程度等测算出车型风险而定价,“这些数据行业协会都有”。

不过,他也表示,实际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关于保险定价的标准都不一样,例如法国如今还是按照新车购置价定价,中国台湾地区也只有家庭自用车和小货车按照车型定价。“因为车型定价不仅要求车型标准化,而且要有一定数理基础。中国车太多了,接下来也是大部分车按照车型定价”。

此外,费率形成机制中还有一个小变化值得留意,那就是《意见》在提出“保险公司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时,没有再明确表述“不超过35%”的这一条。“这是一个细节上的变化,估计会在即将下发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上述接近保监会人士解释称,不过即使保监会不规定上限,各公司应该也不会将附加费用率调到35%以上,因为行业平均水平就是35%,调高了保费价格就得上去,保险就更难卖了。

实际上,车险车型定价不仅使车型风险低的车主保费降低,更重要的是消费者买车时多了一些选车指标——纯风险保费和费率浮动系数。消费者买车时,可以先关注保险行业协会动态发布的基准纯风险保费表,看看各车型车辆的纯风险保费;然后再去保险公司网站查询各车型费率浮动系数,看看它是上浮的还是下浮的。它们综合起来就反映了这款车每年需要缴纳保费的高低,“保费是消费者每年都需要交的,可不能小觑。”一位保险公司高管提醒道,这样也会倒逼整车厂控制维修成本。

开车任性可能会多花钱

一张保单的构成仅有费率显然是不足够的,与消费者权益相关性最大的还是条款。根据《意见》,在条款管理方面,商业车险将以《2014版示范条款》为主、保险公司将来开发创新型条款为辅。

其中,与现行商业车险条款相比,《2014版示范条款》最重要的便是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例如解决了行业诟病已久的“高保低赔”问题,明确约定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此外,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再向第三方追偿。“当然这会算在你的保险赔款里面,你的出险次数会增加,”上述保险公司高管表示,但是你索赔方便了。

实际上,条款改革方面更值得期待的是保险公司对创新型条款的开发。这一政策被市场解读为“车险可私人定制”,未来保险公司可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车险保障和服务,满足社会公众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

不过在一位财险公司老总看来,今年5月1日试点启动的时候还不可能有创新型产品出现。可能在试点了一段时间后,各公司就会按照保监会要求申报创新型条款了。“因为关于创新型条款的审核机制尚在建立,保险业协会正在组建创新型条款专家委员会。”以后公司上报的创新型条款需先给专家委员会评审,之后再报到保监会审批,审批合格才能面世。

“各公司可能都会报UBI车险条款,”上述财险公司老总表示,“也就是从人”方面的定价。保险业协会只能通过大数法则进行车型定价,“从人”定价方面只能各保险公司自己探索研究,“保险公司以后比拼的就是精准定价能力和风险选择能力”。

对此,正在探索UBI车险的车宝公司CEO帅勇表示,国内UBI车险起始阶段,各保险公司可能通过对优秀车主的保费打折来鼓励安全驾驶,对驾驶行为好车主给予更多的保费优惠。随着发展的成熟,数据采集的到位,保险公司可能会把车主的驾驶情况融合到费率制定里去,即体现在创新条款的车主个性化风险自主核保系数里,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从车”到“从人”的汽车保险风险定价机制。

帅勇透露,目前车宝与民安保险、富德保险等30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共同探索UBI车险及中国车主驾驶数据收集分析和风险评分模型。

对此,有业内人士调侃,“以后开车任性就得多花钱”。“UBI车险最大的问题是客户隐私问题,”他补充道,装了车宝车载盒子后,就能准确知道客户的实时位置等各项信息,这个必须得客户自己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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