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保监会财会部处长郭菁在第十六届中国精算年会上表示,“保险业营改增实施时间较原预期有所推迟,年内可能不会实施。”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随后,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等行业陆续被纳入“营改增”版图。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2015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
目前,仅有生活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和金融保险业尚未完成“营改增”。
对此,郭菁表示,“保险业”营改增“实施时间较原预期有所推迟,需要进行改造的流程和系统复杂且数量繁多,时间非常紧迫。”
谈及原因,郭菁认为,保险业“营改增”有其难点和特殊性。“首先,保险业营改增增值额不易确定。主要因为保险产品期限较长,许多产品类似于长期储蓄,投资收益体现为资金内生价值。”
其次,金融保险业的收入与成本与传统行业不同。
具体而言,不同于工业或商贸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在前,收入取得在后的特点,保险业务中保费收入的取得先于成本费用的发生;保险收入的确认与收取保费的现金流存在差异;成本费用主要有赔付支出、保险责任准备金、佣金及手续费支出等;保险公司资产采购等支出较少。应该说,大多数成本费用难以取得增值税转票。
另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管理链条较长,管理难度较大等都是阻碍保险业“营改增”的原因。
在论坛上,郭菁披露了“营改增”可能采取的五种推进方式。首先是可能采取一般征税方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率预计为6%。
郭菁进一步解释道,“对于保险业而言,如果业务定价不变,该方式或使收入下降5.66%,但因成本费用可以通过抵扣进项而降低,收入下降对利润影响并不明显。”
对此,与会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管表示,“如果税率从营业税的5%变为增值税的6%,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考虑是否可以转嫁给下游公司。如果可以完全转嫁,那么税率的增加不会带来利润的减少,但是消费者的接受度如何?原有保单怎么处理?如果不完全转嫁,那么结果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进项弥补税率上升带来的影响,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中,进项抵扣的比例十分重要,但是如何充分获取进项?如何有效筹划呢?这些都是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
另外,还包括原营业税下免税业务可望继续免征增值税;对进项税严格实施以票控税;基于投资收益的不同类别可能适用不同处理;购买不动产的进项税可能需要分0-20年抵扣。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建议,可以实行农险零税率政策、争取赔付支出的最大可抵扣金额、在纳税期限方面应该可以适当改变申报方式等。
郭菁表示,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种变化,将影响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重要经营数据,对全部管理层级和各业务线产生重大影响。保险公司应该为营改增落地做好提前准备工作,从税制设计原理、计税方式和征管方式等方面做好业务梳理、产品定价、会计核算、系统改造、发票管理、采购管理等。
参会的多位精算师对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对营改增有一定准备,但没有过于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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