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完善农业保险费率浮动机制
11月13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年初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的升级改造工作,目前已经完成。
农业保险产品实现全面升级,保险责任扩大、保障水平提高,费率和理赔标准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共涉及34个省市地区、15类农作物和6类养殖品种共计738个农业保险产品,22家保险公司。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协作,完善产品管理制度,制订主要农作物保险示范性条款,完善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浮动机制。”当日,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何浩称。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22亿元,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5.14%,较上年同期增加0.17个百分点。农险目前已经成为财险中,继车险和企财险之后的第三大险种。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参保农户达2.47亿户次,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1亿亩,承保覆盖率接近50%,主要口粮作物承保覆盖率超过65%。
取消“绝对免赔”
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补贴政策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但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涌现,原有的农业保险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业风险管理的需求,影响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和功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保险责任较窄、保障水平较低、理赔条件较严成为广大农户和各方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而是次农业保险产品升级,标志着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据何浩介绍,农险产品升级工作显著扩大了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自然灾害的基础上,增加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养殖业保险责任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部分地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拓展了“雪灾”、“野兽侵袭”等责任。
主要粮食作物保障水平也有所提高。全国大部分省市保险金额已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平均保障水平提高10%-15%。对少部分因各种因素未能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的地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发商业性补充保障产品,确保基本保障达到国家要求。
升级后的农险产品取消了绝对免赔条款,同时提高了对农作物不同生长阶段和绝产情形下的赔付标准。以农业大省为重点,保监会指导各地根据近年来风险特点、风险分布和经营情况,下调保险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
此外,按照国务院要求,保监会总结了部分地区农业保险促进无害化处理确保社会食品安全的成功经验,将病死畜禽按政府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作为获得保险赔款的前提,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农户将病死畜禽主动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10家公司申请加入“农共体”
何浩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称,上周刚刚开完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农共体”)成立一周年总结会,会上又有10家保险机构提出加入农共体,目前正在按照程序审议。
一年前,由人保等23家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和中再共同发起组建的组织,旨在借鉴国际经验,充分整合国内保险行业资源,提升农业保险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为农业保险提供持续稳定的再保险保障。
目前农业保险经营的资质较为开放,不用审批,仅仅是在产品的审批方面和在产品设定的时候,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要交多少,保障责任等,保监会根据产品的情况进行调控。从目前看,农业保险的主体经营意愿较强。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在机构铺设和人力规模上,都还有待发展;考虑到这样情况,我们把他们吸收进农共体,不做直保,做再保。缓解了公司做农险的愿望,又给了发展时间和机会。这一年农共体整体运转正常,经营指标都是在预定的范围内。”何浩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保监会要求,农共体成员公司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风险数据积累与研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农业保险应对大灾风险的能力,克服外部市场短期性、波动性对我国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发展的影响,确保大灾之后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渠道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