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及北京分公司合计被罚241万元,另有8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
陆家嘴国泰人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虚列会议费套取费用;提供虚假的保险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部分保单客户资料信息不真实;双录质量较差且未按规定进行质检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做出以下处罚决定:对陆家嘴国泰人寿罚款211万元二、对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罚款3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多元行销部总经理蔡志辉被警告并罚款26万元,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个险市场部总经理曾宪文、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副总经理汪淼、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上海运营部多元运营总监刘骏3人均为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
此外,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卓裕盛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多元行销部运营总监李海强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团险职域部总经理蔡宗奇、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蕾2人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罚决字〔2023〕2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 二、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 三、蔡志辉(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多元行销部总经理) 四、蔡宗奇(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团险职域部总经理) 五、周蕾(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六、曾宪文(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个险市场部总经理) 七、卓裕盛(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八、汪淼(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副总经理) 九、刘骏(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上海运营部多元运营总监) 十、李海强(时任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多元行销部运营总监)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一、虚列会议费套取费用 二、提供虚假的保险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三、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四、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五、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六、部分保单客户资料信息不真实 七、双录质量较差且未按规定进行质检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等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陆家嘴国泰人寿罚款211万元二、对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罚款30万元 三、对蔡志辉警告并罚款26万元 四、对曾宪文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五、对汪淼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六、对刘骏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七、对卓裕盛警告并罚款7万元 八、对李海强警告并罚款6万元 九、对蔡宗奇警告并罚款1万元 十、对周蕾警告并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