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3-11 09:34: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为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了《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北京3月11日消息:为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据中证网报道,所谓社会保险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的稽核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社会保险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本办法将于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