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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修正案即将公布 有修改变动

证券之星 作者:郑立平 2005-03-10 11: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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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财产险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这在即将公布的《保险法》修正案中将明确规定。

  在即将公布的《保险法》修正案中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除此之外,新的《保险法》修正案不再硬性规定财产保险每笔业务的20%必须办理再保险。按照中国入世承诺,再保险比例在中国加入WTO 后一年降至15%,加入后2年降至10%,加入后3年降为5%,加入后4年取消法定比例。同时,修正后的《保险法》将人寿保险业务也纳入了再保险范围。

  鉴于现已允许中外保险公司合资设立保险公司,修正案删去了现行《保险法》中保险公司资金不得用于向企业投资的规定,而只规定不得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这意味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还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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